办理事项: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

发布时间:2005-4-23 9:50:22 文章摘自:世纪巨嘴鸟网

民政局  

办理事项: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变更和撤销
审批形式:审批
办事程序:受理 审核 批复

申报材料:
一、申办:1、《浙江省社会福利机构筹办申请表》一式三份;2、申办人合法身份证明;3、拟办机构名称及负责人名单;4、可行性报告;5、章程;6、验资证明文件;7、选址报告或房产证明(房屋租赁协议);8、建设规划
二、申领开业许可证:1、申领开业许可证报告;2、县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验收报告或审查意见书;3、土管部门的审批意见;4、资产评估报告;5、主要负责人(董事会成员)名单、简历及具有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名册;6、规章制度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承诺时限:申办10个工作日,申领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每套30元办理事项:律师事务所年检
审批形式:审核
办事程序:受理 审核 上报
申报材料:1、律师事务所年检申请表;2、年度执业情况报告;3、审计财务表和审计报告;4、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纳税凭证;5、律师事务所已交管理费、会费的凭证;6、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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