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民工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

发布时间:2004-5-22 15:57:21 文章摘自:老年健康网宣

大洋网讯 参加养老统筹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即使没达到养老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也能一次性领取养老金。这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对《北京市农民工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作出的补充规定中的内容。

    据北京晨报报道,新规定称,农民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经本人同意,农民工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并终止其养老保险关系。今后再次参加本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时,按新参加人员办理。

    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自招用农民工之日起,就必须为其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手续。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为每一位农民工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本市上一年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9%,农民工本人缴纳的费用是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工资标准的7%至8%。

    目前,本市每年来自外地的建筑施工队伍就有60万人,他们中90%以上属于农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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